前言:
我是一個務實主義者,對政策面跟社會現象比較感興趣,所以接下來的文章也大致不脫
離此範圍。機車成為我主要的交通工具,大概是在我大二的時候,因為這樣才可以自由
的遊走在台北街頭,但當初的藉口是─要打工,自此之後,成為道路重度使用人。
每次在騎車的過程中,都會希望道路的規畫能再完善一點。無論你身在何縣市,相信你
一定有深切的體驗其急需改進之處,舉例一:紅綠燈設計爛,各路口不連貫,舉例二:
道路年久失修,老舊不平,舉例三:人形孔蓋特多。
舉例一:紅綠燈設計爛,各路口不連貫
後果:闖紅燈吧!各位
我其實是很守法的,所以我對於違規的行為會特別注意,如同我記得我在台中騎車開始
闖紅燈。我家住在中興大學附近,其大致的路程是這樣子的:
這僅是自我家出來最初的三個路口,不僅是台中,有很多縣市路口設計皆是如此。
就簡稱它為路口1、2、3吧!這三個路口的紅綠燈是不連貫的,也就是當我通過路口1
的紅綠燈,無論我騎多快,登!路口2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轉為紅燈,紅燈秒數80秒。
捱完了紅燈後,飛快前進,兵嘣!路口3:紅燈,情況同前,且秒數更激增為99秒
。忍受了幾次之後,感想是─這紅綠燈的設計也太爛了吧,這樣誰要遵守阿!尤其是在
炎熱的夏天,太陽之毒辣不僅會曬黑,也會發疼。基於此,我想了幾個有關道路交通的
相關解套方案。
(一)政府交通大隊定期檢視各縣市路口紅綠燈秒數及變燈之合適性
這麼爛的路口設計,你以為我沒有反應過嗎?但得到的官方說法是:是的,我們會請人過
去檢視,但吳小姐,因為反映此情況的人若僅為少數,我們這邊是無法隨意做更動!
我(想):What the heck?! 我不是在反映了嗎?
其他人也許也是想:你們這麼官腔,乾脆就無視它的存在就好了,想走就走。所以最有效
的方式就是,請交通大隊或設計管制路口號誌的人,在幾個重要的時段,如上下班,親自
走一遭,設計更符合用路人的紅綠燈(包含變燈時機及秒數),應該可以降低交通阻塞率及
違規情形。
(二)各路口全面開放紅燈右轉
我不懂為何有幾處的紅綠燈開放紅燈右轉,而其餘無。若紅燈右轉不妨礙其他用路人權
益的話,何不全面開放,節省民眾等紅燈的時間?
舉例二:道路年久失修,老舊不平解決方案
建立完善的道路故障通報系統。請通報者留下電話、姓名,受通報者在一定時間內回電
與通報者回覆近期翻修的時間,或向上通報後的結果。
舉例三:人形孔蓋特多
我對路上的那些人型孔蓋的實用性抱持著懷疑,他們真的有必要或有功用嗎?該不會
是那些該死的貪官巧立名目的黑錢機制吧?!我想到的杜絕方案是:
全免採取「顯名責任制」。
顯名責任制:亦即任何需要改變道路外觀的行為,無論是重新鋪設道路、修補坑洞、新
增人行孔蓋等,其負責人及執行者皆須公開顯名,使其在行為的範圍內負責。
政府機構或承包商的範圍太大,負責人或執行者常隱身在龐大的體系中而得以為所欲為
,若實施(1)公開查詢道路鋪修負責人、增設人行孔蓋之目的與負責人(2)懲處之責任制。
可以清楚的知道負責鋪修的人,若隨意交差很容易被追查,且受相關懲處。而任意增設
無功能之人行孔蓋之包商或負責人,容易被追查,追查後可命其提供增設之目的及相關
帳冊,檢視是否有貪污之情形。
以上就是我目前對道路使用的心得啦!你覺得呢?不知道大家有沒有其他建議
閃閃/文